推进自主创新 加快成果转化

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发布日期:2009-10-22 14:14:10  来源:党校报

吉林省科技厅厅长 毛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和我省经济的影响已经日益显现。韩长赋省长在全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大会上,对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据科技部发布的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2008)显示,我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在全国排第13位,保持在全国中游水平,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与2007年相比提高0.05个百分点。在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的排序中,吉林省排在第11位,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吉林省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300人,居全国第9位。以上数据表明,我省具有较好的科技基础。在此基础上,2009年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在应对危机、创造繁荣、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施科教兴省战略落实到操作层面、政策层面、企业层面。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创新科技体制机制,着力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要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我省科技发展的各个层面。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结合我省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发挥我省人才和学科优势,加强基础科学研究。争取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为形成学科有优势、领域有特色、竞争有团队、智能结构合理的产业技术创新格局提供原始性创新储备和人才储备。鼓励和支持我省科研人员积极争取承担国家“973”项目、重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研专项资金项目,鼓励科研人员自由探索,持之以恒,潜心研究,勇攀高峰。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以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科技创新平台,强化跟踪指导,提高建设质量,培育省级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

  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按照突出创新、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与投入模式,继续组织实施汽车关键技术、新型光电子器件及应用技术、高性能特种高分子材料、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及综合配套技术、玉米生物化工产品及关键技术、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特色优势新药创制等七个重大科技专项。

  组织实施10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围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突破新能源汽车、特种高分子材料、有机发光显示、绿色生物材料、农作物转基因技术、优良畜禽品种及配套技术、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等带有方向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键性技术与核心技术,着力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与战略产品。要抓紧制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跟踪和绩效评估。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是当今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世界各地现代化发展的历程,在很大程度上是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任何国家和地区要实现经济的腾飞必须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这个关键环节。我们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按照省政府年初部署,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速工程,创新方法,强化措施,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组织实施好混合动力汽车、车载前装导航信息系统、重组人胰岛素及制剂、百吨级碳纤维、生物基化工醇、高清晰LED大屏幕显示器、新型锂离子电池、时速350公里高速动车组、吉林人参系列产品开发、玉米和水稻收割机10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发挥长春、吉林两个国家级高新区作为引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平台的作用。加强软件园、现代中药园、生物医药园、光电子产业园、汽车工业园、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围绕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在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建立若干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进一步加强现代中药与生物制药基地建设、光电子产业孵化基地建设,筹建新材料产业基地。鼓励企业组建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省级重点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共建,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急需解决的产业化过程中的技术瓶颈开展研发。

  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尽快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增加技术研发经费投入,使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一般企业达到1%,重点骨干企业达到3%,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实施“建设吉林省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联合行动”科技专项,针对一汽集团、长客集团、吉化集团、大成集团等在研发、制造、生产、应用等环节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与企业共同投资,启动实施一批兼顾近期与中长期发展目标的重点科技项目。用三年时间,培育100户科技型创新企业,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由目前130家增加到500家左右。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支柱优势产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科技资源,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公共研发平台,选择中药、汽车零部件、农业领域进行试点。加强技术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整合科技信息网、技术标准、专利等各类科技资源,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发挥东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等信息资源平台的作用,推进省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千户企业科技行动(简称“双千”行动)。计划在三年内,从高校和科研机构中选派千名以上优秀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千户以上企业开展服务,以企业发展为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自愿为原则,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引导,发挥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桥梁作用,促使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入开展合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高校、科研单位的整体研究水平和服务地方的能力,实现共赢发展。

  三、注重民生科技创新和推广

  进一步加大民生科技的工作力度,从人民群众当前最为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做起,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发展民生科技离不开自主创新,我省要加强节能减排、新能源与清洁生产研究及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口与健康研究。主要是加强新能源技术,清洁能源技术、生物能源技术,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节水、节油、节电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推进长春市“十城千辆”示范城建设,推动节能环保汽车的示范运行;推进电动汽车关键技术自主创新,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开发低能耗与新能源汽车的要求,组织促进产学研合作,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增强我国电动汽车的研发能力和竞争能力;推进新能源开发与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利用吉林省油页岩、生物质能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突破一批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耗能领域的关键技术。加强对西部粮食增产工程生态安全保障技术,富营养化水体防治关键技术,典型受损生态系统恢复与治理技术,典型环境污染预防、控制技术,城镇化人居环境优化控制技术,中小城镇污水处理新技术,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加强人口与健康研究。主要是加强对重大疾病、传染病的治疗、早期诊断和预防技术,突发性疾病、疫情预防与应急控制技术,地方病防治技术,社区卫生适用技术,新型医用材料与器具,化学创新药物,化学制药产业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促进医药产业科技创新与发展。筹备召开全省推进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建立医药产业推进激励机制,启动中医药产业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推进中医药产业园区发展。

  发展民生科技必须高度关注技术转移和扩散。民生科技是服务于民的科技,要关注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与扩散,让更广泛的人群更便捷、更廉价、更快速、更充分地享受到科技的成果。以科技活动周为科普工作放大器,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普及和推广节水、节能、节材、节地、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科技下乡、科技讲座、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科技人员学术交流、青少年发明创造等适宜不同人群的创新实践活动。结合我省各地经济、社会、资源、科技等多种因素,在选派模式上不断创新,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兴业行动,激发科技人员和农民创业的积极性。

  四、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

  落实《科技部、吉林省人民政府部省会商工作制度议定书》的各项议题,不断丰富合作内容。按照“统一部署、省部联动、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利用我省的区位、资源和科技优势,以及承担国家项目所取得的良好信誉,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国家创新资源更多地向我省集聚。

  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东北亚博览会、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等大型科贸展会,开展项目发布、难题对接、科技专题沙龙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省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更多的与省外知名企业合作的机会。

  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大院名校的全面合作。鼓励各地继续以企业为主体,以引进团队式、高层次人才和核心技术为重点,积极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和大企业、大集团,共建研发机构等各种形式的科技创新载体。

  积极开展与俄罗斯、乌克兰、欧美、日韩等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继续推进中俄科技园、中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组织承办由中、日、韩、俄、蒙等五国参加的东北亚产业技术论坛。积极构建我省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机制,加强沟通与交流。

  五、加强条件能力建设,营造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科技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把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大力宣传贯彻国家、省关于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落实《吉林省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和《吉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加大争取国家投资的工作力度,使国家创新资源更多地向我省配置。调整和优化投入结构,加强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科技基础条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加强科技经费监管,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和追踪问效机制,提高科技投入效益。

  加强科技计划管理。进一步完善省科技发展计划体系,在2008年已经形成的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的基础上,形成完整的科技计划链,科学配置科技创新各个环节的科技资源。强化科技立项、评审、验收、监管、评价等环节的制度建设,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立足我省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依托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用好青年科研专项资金,加大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有独立思考、独创精神的“小人物”及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形成培养选拔高层次专家的制度体系,使大批优秀拔尖人才得以脱颖而出。用三年时间,培养和引进1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积极受理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发明专利申请。强化科技工作的专利导向,把专利获取和实施作为科技计划资助、科技成果认定的重要评价内容,推动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开展研发工作。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调解处理各类专利纠纷,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进一步激发市、州、县(市、区)创新发展的活力。通过组织实施星火计划项目、富民强县项目、地方科技引导项目,以及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县(市、区)科技工作。

  切实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科技工作实际,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构建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鼓励科技管理干部学习科技、经济、法律、社会管理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研究和解决科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狠抓工作落实,不图虚名,不练虚功,脚踏实地做好工作,务求实效。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重点加强对科技立项、专家评审、科技经费预算评估、科技项目验收、科技成果评奖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与预防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制度到事,监督到位,警钟长鸣,防微杜渐。